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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历史书上都说,秦国的强大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,对此,在下并不准备翻案。但是,大秦帝国的强盛原因之所在,是商鞅变法;后来灭亡的根本原因,亦是商鞅变法。
商鞅变法的结果,是把秦国变成了一台战争机器。
这其中有很多主观、客观的原因,诸如秦国国内的公族世卿实力本来就不是很强大;秦人偏居西陲,开化程度不高,易于统治等等。但这个结果,却是当时各国所不及的。当时,所有的国家都指望通过变法富国强兵,但真正做到了的,只有秦国。其他国家的变法,或多或少都被废除。
以战争来做说明:虽然各国都口号震天响,但真正能做到全国上下一条心,以打胜仗为目的的,只有秦国。比如著名的长平之战,赵国那拙劣的表演和秦国的高效运作相比,孰低孰高一目了然。因此,如果到这里,你还要跟我说商鞅变法的主要作用是确立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度,那下面的内容就可以不用看了,╮(╯▽╰)╭。
商鞅的这套政策组合,令秦人能不断强大,以至于最终能统一天下。但凡事有利有弊,统一天下以后怎么办?
秦王政二十六年,秦灭齐,秦国上层开始讨论统一天下以后的制度问题。如废封建改郡县,车同轨书同文,修驰道,改中央官制为三公九卿等在后世两千多年中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制度,都是在此时提出的。但是!这群好高骛远的大爷们,偏偏就是没有关心眼前的事:仗不打了,为什么还养着这么多军队?
秦国当时有多少军队?具体的数字我们无法得知,但可以简单估算一下:王翦带领六十万军队灭楚的时候,自述这是秦王把他的全部家当都交给他了,可见秦国的军队,应该超不过一百万。
可一百万人也不是小数目啊!中国人民解放军也就两百万出头。历史上养过一百万军队的朝代,除了秦代,就只有宋代。在秦朝那样一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,有这么大规模的军队,绝对是举全国之力供养的。
那灭六国以后,这一百万人干嘛去了呢?
蒙恬带了三十万去修长城;另有大约几十万人(《淮南子》里说有五十万人,但孤证不立,此处谨备一说),南征百越(《过秦论》:以为桂林、象郡),这群人最终都没回来,后来被赵陀用来割据了。
剩下的人,应该是被秦始皇弄去修驰道,以及带着巡游天下去了;
另外,可能还有一部分人留在关中捏泥人儿了。
嗯,看上去是都消化吸收了。可是,这和让他们征伐六国一样吗?
区别大了去了。
征伐六国,能不断获得土地、财富、人口,可以用来充实国库,也可以用来奖励战士,还可以用来赏罚激励。而在统一了天下之后,修长城、征南越这种事,可就没有什么收益了。虽说这些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,可这种规模的工程,都是以巨大的消耗为代价的。这种消耗,必然会导致社会动荡。孟姜女的故事虽然是传说,但通过这个传说,我们也能看到一些历史的真实:横征暴敛、家破人亡、生灵涂炭。
结果便是遍地干柴,一点就着。“二世元年七月,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”揭竿而起,陈涉喊出了那句石破天惊的口号: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”!
然后,星火燎原。
从这个角度看秦代的灭亡,很容易会让人联想到企业的发展。对比秦始皇统一后的情形来看,毫无疑问,秦国面临的问题,是政策转型,即从一个以战争为中心的国家,转型成为一个以统治为中心的国家。这应该是秦始皇本人的历史责任和使命,但无奈地是,他并没有做好,甚至没有做。——我们从史料的记载中,几乎看不出秦国上层有过这方面的思考。
所以,当陈胜和吴广喊出口号的时候,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是民不聊生,但在本质上,却是新的现实情形下,秦国无法维系其旧有体制,而又不进行改变。
许多人扼腕于秦的二世而亡,认为秦人有很多的优秀品质和闪光点,诸如尚武、守纪,以及武器精良背后的工艺先进等,这些都随着秦国的灭亡烟消云散了,十分可惜。
但以在下看来,这些所谓的品质,其实都是商鞅变法的副产品,都是一个军国主义国家对其军队和子民的必然要求。一旦战争机器解体,这些经由战争所训练出来的习惯,也必将消失。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。对于秦国来说,进行战争的目的已经不复存在,维持战争所需要的守纪、尚武,收益又何在?
人都是好逸恶劳的。每个人都知道早睡早起身体好,但在没有外界约束条件的时候,有几个人能做到?同样的道理,老百姓其实并不喜欢打仗,如果打仗有战利品、封爵、土地,那可以去打;要是什么都没有,谁不想回家,老婆孩子热炕头呢?
秦人自律精神的丧失,并不是意外,而是一种必然。随着天下统一,不再有征战的时候,整个国家从上到下的放任,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。就好像你刚刚经历完一场考试,结束了一个项目的时候,不管再怎么自我激励,都是没有办法再回到备战时的那种状态的。
“国虽大,好战必亡。”
秦亡汉兴,大汉王朝全面反思了秦的各种政策失误,开始进行政策转型:将大量的劳动力从军队中释放出来,充实到农业生产中;在国家治理方式上,采用清静无为的黄老之术。轻徭薄赋、与民休息。这不是偶然或者意外,而是当时整体反思的结果,并专门记录进了史料当中。
古人虽然不像我们,能用公司来做类比,能从管理学的角度进行思考,但他们亦用他们时代的语境和智慧,对亡秦之失做出了非常精准的总结:
“仁义不施,而攻守之势异也”。
如果是扶苏继位,秦朝还会这么早灭亡吗
商鞅变法时代的秦国和秦始皇时代的秦朝军事制度是,通过选拔出的一小部分身体条件上佳,有较好战斗技巧的类似“魏武卒”标准的“中卒”,平时状态下,散居各县“务农”(利与田宅肯定得种地)或“为吏卒”(在亭、厩等处从事治安管理工作,吃“公家饭”),并以内史、郡为单位,进行分番轮替,内史的各县,则以年为单位轮流进入中尉属下小规模的“屯军”。
这也就意味着,“中卒”虽然是秦军战斗力的中坚,一生只有一次长达一年的军营集体生活,剩下的大部分时间,是一种“自由”的状态,只有受到征召“入屯”时,才再次进入军营,而这种战争,往往都是短期行为。
以睡虎地秦墓竹简《编年记》的记录者“喜”为例,“傅”之后,只有秦王政十三年“从军”,秦王政十五年“从平阳军”,在他从秦昭王元年到秦始皇三十年的漫长记录中,唯有秦王政二十三年的一次“兴”,正与王翦所说的“倾国之兵”伐楚吻合。
而在这之前的诸多战争,实际上只是局部“发屯”,秦国根本没有过“极限动员”的情况,包括长平之战,可见,我们认识中无比惨烈的战国鏖战,本质上只是一次次以绝大部分临时征召而来,全年教射时间仅有一个月的“免徭”(春秋射各十五日)的“屯卒”们跑来跑去的“国力消耗”。
哪怕是这个时代的“技术兵种”——骑士,也一样是从平民中进行“征召”,骑士的生存方式与材官们并没有什么不同,作为边郡的富户,他们有资产养马,并能够学会骑术,在秦国和秦朝、汉朝眼中,已经是合格的“骑士”,只需要领到一份“致书”,就可以成为战场上的巨大数字之一。
而轻车的御手,“驾驺”一样来自于民间,甚至由于他们的“技术”更容易复制,不需要任何的“天赋”,他们的“复免”待遇,还要以学习的结果不同而决定偿还与否,哪怕学会了,他们也只是为材官们提供发射平台的零件罢了。
当我们了解了以上信息之后,再来看曾经让人无比遐想的“秦汉武功”,就会发现,秦汉之际的军事体制,根本不是什么“军国主义”的制度,而是一套刚刚走出“封建化”的简陋拼凑,极低组织性的战争和难以支撑脱产职业兵的贫乏财政,才是战国争雄的真相,而能够让他们将这种“低水平”继续下去的唯一原因,就是各个国家制度体系的最大敌人,都不在外面,而在萧墙之内。
当秦国将自己的社会粉碎成最细密的“散沙”时,所有内部的反抗,都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扑灭,毕竟一个禁止“三人聚饮”的帝国,哪怕一个“亭”中只有三个持有“五兵”的“发弩”,就足以镇压目力所及的一切反抗。
而这个时候,秦国终于可以通过源源不断的犯法“刑徒”制造的物资,让郡县的“编户齐民”们在土地上腾出手来,拿起“刑徒”们在工室中制造的兵器,完成一轮又一轮的“菜鸡互啄”,而支撑这种频繁、短促的战争的动力源泉,其实正是他们自己的父母兄弟,一旦犯法,就会成为“动力”的一份子,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余生。
相对而言,地缘政治环境恶劣的其余各国,根本没有办法让他们有限的人口,在战争和生产之间寻找平衡,无论战胜还是战败,“税收”都是个比例收获,而唯有只需要每天发放口粮的“刑徒”,才可以贡献无限接近100%的产出。
当然,这里提及的财政与经济问题,将是下一篇的主题,在结束之前,三解还要节外生枝几句本文不算结论的结论,呼应一下上一篇文章,那就是秦帝国灭亡的一大制度性原因,即违背了商鞅变法时代的社会治理基本原则。
作为一个“目的只是为了存在”的政权组织架构,商鞅变法所构建的社会,是为了让社会无从反抗国家,手段就是将社会一步步粉碎为原子化的个体,以编户齐民的载体——户籍,作为一切管理的基础。
然而,这种“原子化”所附带的行政成本无比巨大,以至于同时维持长期的战争都捉襟见肘,而拥有伟大理想的秦始皇,根本看不到这一点,他以“令三山五岳让路”的豪情壮志,在帝国的北方和南方同时开辟了战场,长期的“屯军”需要持续不断的“屯戍”,而最厌倦服役的,其实是帝国本来依靠的基层吏卒们,比如陈胜、刘邦。
正是他们深刻地洞悉秦帝国的软肋,即看似强大、严密的社会管理组织,实际上根本不足以应对1000人规模的反叛,恰恰在大泽乡,秦始皇的“屯戍”为陈胜提供了900人,只需要攻下一个县城,他们需要的武器和兵员就全有了,而秦朝的“中卒”制度下支撑的县邑守备,在面对900人时,表现不会比3、5个人的亭部强多少。
接下来,就是“滚雪球”的游戏,尝试反抗的人们,并非什么“不甘心失去特权的六国贵族”,在“菜鸡互啄”的时代,所有“血统贵族”都是惺惺相惜的同类,所以,拒不降秦的上党郡守冯亭的后人,可以在秦国当上丞相,另外一支血脉则成为赵国李牧的战友,而曾经大败秦军的赵奢孙子,一样可以在迁入咸阳之后,被封为秦帝国的武安侯。
只有那些“士”,一群在新朝之中无从寻找自己的剑鞘的“士”们,比如陈余、张耳,比如韩信、彭越,以及满怀着勃勃野心的秦吏们,比如任嚣、赵佗、殷通、萧何邦,才会看穿这个阶层固化的帝国本质,尝试用自己的“剑”杀出一条富贵之路来。
对此,刘邦和吕后看得无比清楚,他们的新朝,法律依然与秦帝国一样残酷,赋税依然一样繁重,但却时时刻刻保持着一点,就是坚决不为任何后来者创造陈胜一样的机会,原子化、赎买,甚至面对冒顿单于的羞辱绝不抬头,都是一个原因,那就是“一切为了存在,存在就是一切”。
秦朝最终还是会灭亡的,只不过如果是扶苏继位的话,只能说秦朝的灭亡时间会往后推一点,或许不会这么快的灭亡。秦朝虽然后来是胡亥继位的,表面上来看,秦朝是在胡亥的手中灭亡的,但是秦朝灭亡的根源其实是秦朝一直以来的暴政,让百姓苦不堪言,所以最后才导致灭亡的,而胡亥继位后所做的一切,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。
扶苏当初之所以会遭到流放,其实也是因为劝谏自己的父亲颁布怀柔政策,因此才触怒了秦始皇,从而导致被流放。秦始皇虽然在最后统一了六国,但是正所谓打天下容易,守天下难。面对这么大的一片国土,即便是秦始皇再怎么勤政,总会有疏漏的地方。而且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,主要依靠的是暴力来让百姓和君王服从。即便当时的秦始皇统一了六国,但是因为得不到民心,导致即便六国被统一,但是因为秦朝实行的是暴政,所以在百姓苦不堪言的时候,怀念的必然是旧国。等到胡亥继位之后,秦朝的起义源于陈胜吴广的起义。而起义的根源则是秦法的严苛,没有给百姓留条活路。
秦朝在统一六国期间,推崇的一直都是法家思想。在已经形成的法度面前,即便是皇帝,也不能随意的更改。因此,在荆轲刺秦王的时候,虽然秦王躲过了一劫,但是在没有秦王的命令的时候,文武百官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,不能上前一步,必须要等到秦王允许捉拿贼子的时候才可以,可见秦法的严苛。
这种严苛的秦法,虽然在最初的时候成就了秦始皇的统一大业,但是最终也败在秦法的严苛之上。在统一六国之后,百姓因为秦法的严苛,最终选择了起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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